吴亦凡一审落槌,因强奸罪、聚众淫乱罪被判13年,附加驱逐出境。
驱逐出境,是专门针对外国人犯罪适用的“刑罚”,因为不具有普遍适用性,严格来讲,并不属于刑罚的种类。
我国的刑罚体系由主刑和附加刑构成,主刑包含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和死刑,附加刑则由罚金、没收财产、剥夺政权利,而驱逐出境也属于特殊的附加刑。
吴亦凡被附加了驱逐出境,是说判决之后就要把他赶出中国吗?
当然不是,不然是不是太便宜他了吗?因为他被判了13年有期徒刑,需要他在服刑完毕之后再驱逐出境,不能让“自由刑”成为一纸空文。
作为公众人物,作为许多人的偶像,应当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,为自己的粉丝树立好榜样,我想,这才是一个偶像该有的作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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