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元,家庭的稳定和睦,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,但是随着离婚率的不断增高,家庭问题越来越多。
现代婚姻,以感情为基础,按照婚姻法的基本原则,双方离婚的前提是,感情确已破裂,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,诉讼离婚的,有一方不同意离婚,第一次基本上都不会判离。
法院目前对于离婚官司的态度都是非常谨慎的,但凡是还有过下去的可能,调解的时候,都会希望双方不要离婚。
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,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行,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太一下,下面这个案子,能够反映出一部分家庭的真实情况,至于说是否构成犯罪,看完本文分析,就明白了。
基本案情
王某(男)和李某,是经人介绍结婚的,尽管现代以自由恋爱为主,但是相亲结婚的,近年来有很多,甚至有一种趋势是,恋爱的时候自由,结婚的时候,还是相亲的靠谱,毕竟都是知根知底的。
两人j结婚一年多,婚后感情一直不太好,因为三观不合经常吵架,这次又因为家庭琐事,大吵了一架,王某正好单位有紧急事项,直接在单位住了一个月,这一个月里,两个人都处在冷战状态,偶尔发个短信,确认一下对方,还活着就行。
这天晚上,王某突然回来,说是拿些日用品和换洗的衣服,夫妻两个依然处在冷战期间,夜里王某就睡在沙发沙面。
没想到半夜,王某直接去了卧室,强行和李某发生了性关系,期间李某不愿意,还抓伤了王某,但毕竟体型力气摆在那里。
事后李某越想越生气,直接说这次必须离婚,还直接打电话报了警,说王某强奸她,警察来了之后,初步做了调解,见没什么伤情,就做了一般家庭纠纷处理。
法律分析
那么王某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呢?
强奸罪,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,违背被害人的意愿,采用暴力、威胁、伤害或其他手段,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。
如果我们仅仅从定义上来看,强奸罪的核心要点是,是否违背妇女意志,而且现行的法律,并没有把结婚作为婚内强奸的违法阻却事由,也就说说,法条上,定婚内强奸罪是没有任何障碍的。
但是根据传统的习俗和人们的心里,一本认为夫妻之间发生性关系,就算是有强制的因素在,也不会构成罚罪,甚至传统观念之下妻子在任何条件下,都必须配合丈夫。
但是随着男女平等的发展,女性的性自主权得到了尊重,只要是女性不同意,就会构成强奸罪,这一点已经成了共识。
但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这个同一理论,依然会受到巨大的挑战,我们说保护妇女权益,但是不能因为要保护某一方的权益,而让社会陷入一种巨大的不确定性。
夫妻之间,每天生活在一起,再加上性生活的隐秘性,又没有其他的证据,如果说丈夫时刻面临成为强奸犯的风险,这个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会打打增加。
而且只要是夫妻感情不和的,女方一个报警就说丈夫强奸,这得花多少精力来处理这些事情呀,所以尽管在理论上,任何人不得违反妇女意志,与其发生性关系,但是实践中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丈夫有一定的豁免权。
但是,千万要记住,不是所有的情况下,丈夫都绝对不构成强奸罪,在以下情况下,诉讼离婚期间,为了离婚分居期间,有外人在场的情况下,这些情形之下,如果强行和妻子发生行关系的,是会构成强奸罪的,当然还有一些很特殊的场合,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
综合评价:法律保护女性的性自主权,但是夫妻关系比较特别,实践中还必须考虑到,社会的稳定性,大部分正常情况下,夫妻之间强制发生性关系,是不会构成强奸罪的,当然也是有例外情况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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