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任是夫妻能够生活在一起的基础,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了,夫妻之间有忠实的义务,当时,当你开始怀疑另一半的时候,一切的规则都会时效,看什么都像是在出轨。
郭冬临在一个小品里说道,用谎言去验证谎言,得到的只能是谎言,夫妻间一旦失去了信任,除了无尽的谎言之外,甚至还会陷入外人看起来的荒诞。
下面这个案子,就是典型的,原本幸福的家庭,最终因为妻子不信任丈夫开始,发生的荒诞一幕,甚至差点给丈夫带来牢狱之灾。
色诱丈夫
和所有夫妻的开始一样,王莉和方敏也有一段甜蜜的开始,他们是大学同学,毕业不久就结了婚,王莉身材妖娆,长相靓丽,随着孩子的出身,就辞职在家,做了全职妈妈。
而随着孩子的出生,两个人的经济压力,也陡然增大,而此时的方敏也辞掉了原来的工作,开始下海经商。
头脑灵活的方敏,经商很成功的,但是随着生意越做越大,应酬也越来越多,回家的时间也越来越晚,而妻子王莉则因为长期做家庭主妇,开始对丈夫疑神疑鬼,经常性的突击检查丈夫手机,但方敏一再表示,自己对王莉的心一直都没有变过。
但是怀疑这个东西,一旦开始,就根本停不下来,尤其是男女之间的这种猜忌,本来可能没什么事,似乎在王莉的潜意识中,非得找出点什么事才善罢甘休。
王莉有个闺蜜叫于梅,和她是大学同学,两个人的关系非常好,经常到王莉家里做客,美女的闺蜜通常也是大美女,而且于梅也一直是单身,所以方敏和于梅的接触也比价注意保持分寸感。
闺蜜总是无话不谈的,趁着方敏出差的机会,于梅就住在了王莉家里,而王莉也开始向于梅说出自己心中的疑惑,最终这个王莉居然想到了一个昏招,让于梅主动勾引方敏,以此来试探方敏是否对自己是忠诚的。
方敏出差后,回到家中,已经是晚上,妻子王莉做了一桌子菜,于梅也在家里,王莉就借着给方敏接风的机会,让方敏喝了不少酒,而这其实就是一个计谋。
等吃完饭之后,王莉“接到”一个电话,说自己的父亲住院了,必须得赶过去,方敏本来也要同行,王莉则说,父亲这是老毛病了,你刚出差回来,就不用去了。
结果王莉走后,家里就剩下了方敏和于梅两个人,而这个这是他她们两个的计划,王莉要用于梅这个大美女来考验丈夫方敏。
而于梅此时也是按照计划,对方敏实施了色诱计划,但是因为方敏喝了酒,再加上于梅长得非常漂亮,一下子就没把持住,最终不顾于梅的“不情愿”真的就和于梅发生了关系。
过失强奸
夫妻做到这份上,也真是够离谱了,没想到假戏真做,居然发生了这种事,那么这种情况下,方敏构成强奸罪吗?
从客观上说,方敏违背了于梅的真实意思,客观上实施了性行为,是符合强奸罪的要件,毕竟于梅没有真的要和方敏发生关系的意思,客观上方敏违背的于梅的真实意思。
但是,方敏在主观上,并没有要强奸于梅的故意,于梅一直在色诱方敏,而方敏主观上也认为这只是一场成年人冲动之下的自愿行为,没有强奸的意思。
而强奸罪必须是故意犯罪,过失强奸是不能构成犯罪的,因此方敏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,过失强奸在刑法上也没有这个罪名。
过失强奸一般很容易发生在男性意识模糊的时候,喝完酒之后,很容易发生这种时候,比如说喝完酒之后,错把妻子的妹妹,当成是妻子,发生性关系的,这就是典型的过失强奸,是不构成犯罪的。
综合评述:这是一场由夫妻间怀疑引发的事件,本来两口子过得好好的,非要去考验对方,这不是纯属没事找事,就算是得到了想要的结果,拿岂不是更惨。
夫妻间的日常相处,一定要相互信任,而且防火防盗防闺蜜,不要拿人性去考验,人性经不起考验,尤其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考验。
本站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,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内容仅供读者参考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。